據報道,當時張韶涵與青田唱片公司簽約,而青田將她的演藝事業交由福茂處理。張韶涵表示,去年5月曾和福茂唱片老板張耕宇討論契約,當時對方告訴她:“我們之間是沒有契約的。”原本已錄新專輯的7首歌曲也就此打住。負責處理經紀事務的張韶軒(張韶涵妹妹)更指控福茂唱片在2010年拖欠1年酬勞未付,和律師討論多次,寄出存證信函后才支付。前日張韶涵出席活動時表示,“過去的時光,都要謝謝她們的陪伴;過去10年,我不管生病或任何時候,我都還是在工作。”
福茂總監吳怡芬則聲明:“還是希望她能繼續工作,畢竟就目前的狀況,張韶涵和青田契約還在,而青田與福茂契約也是在的。”對于積欠酬勞,福茂表示賬目在結清后,第一時間已給付酬勞。
談到金錢,張韶涵感性地說:“錢不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是感情。”遺憾的是,日前她和家人關系鬧僵、房屋裝潢費糾紛到契約問題,似乎都與金錢有關。
(荊楚網-楚天都市報)
張貼留言